长沙市的一名旅游官员想出一个娱乐游客的点子,那就是举办一个特色节目“飞行猪”。猪群走到湖面上的一座桥,身上涂有红色的数字,然后由一个人拿着棍子将它们赶下桥,水花四溅。在中央电视台发布于脸谱网(Facebook)上的照片显示,有一群游客站在一旁拍照。
此活动的组织者黄石(Shi Huang)为这个争议活动辩解:“小猪都是经过严格训练才能表演这一特技节目,而且他们都得到了很好的饲料喂养。一旦它们克服了紧张情绪,很快就会喜欢上这项活动。”他认为,“说这一节目很残忍的人显然不知道猪其实很喜欢水”。
央视照片下面的评论基本上都是对该事件的批评。“太恶心了,”杰拉尔丁·沃克说道。伊娃·科恩将这一事件表述为“令人作呕的”。吉赛尔·库茨卡写道:“强迫害怕的猪仔做它们通常情况下不会做的事来娱乐大众?”
小编认为如果小猪会游泳,锻炼锻炼挺好的,不要学八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只要不过分虐待小猪,不能拿保护动物说事吧,难道都是太无聊了,吃饱了撑得。
人类对猪一直都是残忍的。上万年前,当猪还是野猪的时候,它们是自由的。然而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需要把野猪变成了家猪,并世世代代奴役着猪,把猪肉变成人类的食物之一。是不是每个吃猪肉的人都残忍?猪也是生命凭什么让人吃了上万年,而且还将继续吃下去?如果从生命平等的角度把猪的地位上升到和人一样的高度,那么吃一个人远比杀一个人来的残忍。
其实大家都是一丘之貉,作为享受这个结果的人其实和执行这个过程的人是一样的,五十步又何必笑百步呢。如果这些猪们要报仇的话,大家谁也脱不了干系。如果有轮回报应,我想我们每个人的下辈子都只能做一头猪。既然如此,自己又何必假惺惺的站在道德的高峰,去指责别人呢?
以上结论纯属个人观点,小编只是认为不过分虐待动物,还上升不到外国人所说的那个高度。如果换人跳水就不是虐待动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