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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不能乱拷贝

 

  随着自媒体平台功能日益强大,不少商家利用微信点赞集分享来宣传产品。然而常熟一公司却不慎因此被扯上官司。昨天上午,常熟法院对这起利用微信平台实施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苏州新右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深圳市超脑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损失人民币15000元,该案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公开审理。据悉,该案是我省首起利用微信平台实施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的案件。

  去年底,新右脑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集分享”活动,在广告页面使用了超脑力做同类宣传活动的两张照片,并应用了该公司网站的宣传资料。新右脑希望通过“朋友圈”扩散宣传其“最强大脑 常熟冬令营”活动。

  今年初,超脑力起诉至常熟法院,认为新右脑未经许可,擅自将其公司做活动的照片发布在新右脑的公众号页面进行虚假宣传,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此,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不久,新右脑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删除了相应的争议图片和文字说明。

  昨日常熟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均开展脑力培训教育活动,属于同行业的经营者。新右脑引用超脑力的照片及其宣传文字,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可以认定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所实施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侵害了超脑力公司的商业利益。

  法官提醒经营者,现在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发展,经营者可以利用自身平台进行广告宣传。因此,更加需要在宣传时注意审查,不能直接拿别人的图片就用,并注意发布的信息是否属实,以免造成不正当竞争从而引起不必要的诉讼。

    爱玩微信的小伙伴们,你们要注意喽。